今年,我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全市繼續保持領先,制定了《海安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》,明確各單位、部門的環保責任,建立起多元共治的現代化環境治理體系。實施全縣覆蓋拉網式農村環境綜合整治,加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污水管網建設,覆蓋5個區鎮9個村莊。強化水生態補償機制,增加了栟茶運河等3條河流、14個斷面考核,積極開展水環境系統治理,不斷提升水環境質量。
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力度不斷增強。我縣大氣污染防治成效明顯,精準治理有機廢氣20家,淘汰燃煤鍋爐177臺,全年無省市秸稈督查火點通報,2017年我縣PM2.5平均濃度較2016年同期下降10.2%。推進水污染防治,集中整治沿岸涉水工業企業、三產服務業、集中居住區,拆除新通揚運河海安備用飲用水源地一級、二級保護區17家違法違規建設項目。開展263專項行動,強化環境監管“雙隨機”,全年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78件,處罰沒款1028萬元,提請法院強制執行53件,移送公安機關5起刑事環境案件。